建筑施工總包資質通過率為什么這么低,從以下三個方面總結了一下
(一)建筑總承包資質
1、綜合指標不符合標準:準備信息不完整,未提供公司營業執照,企業資質副本及變更頁,未提供建筑行業統計報告或者未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者未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合格等;
2、注冊資金、企業凈資產不符合標準:注冊資金與實收資金不一致;未提供驗資報告及增資后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3、機械設備不符合標準:數量、種類不足,未提供有效的權屬證明。
(二)企業人員指標
1、具有專業職稱的人員不符合標準:人員資料中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含糊不清,無法識別是否有效;職稱不是由國家有關部門頒發;退休人員比例超過15%。
2、注冊建造師不符合標準:注冊企業與申報企業名稱不相符;一人兩證,不僅是建造師,還是造價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并分別在兩家企業注冊。
3、技術負責人不符合標準:總工程師退休,職稱專業不符合申請建筑逐項資質的要求。
4、人員社保證明不符合要求:提供社會保險證明和社會保險繳費收據材料不完整;社保證明缺乏相關內容和社會保險機構印章。
(三)企業業績指標
1、代表業績不符合標準
(1)工程業績材料不全:缺少主要工程量清單、項目結算書、施工圖紙或設計文件反映考核指標的相關材料;
(2)工程類別不正確:如果按照住房建設業績申報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供水廠、污水處理廠的水工結構或管道外的辦公室不能作為給排水業績;
(3)代表工程項目業績尚未竣工驗收;
(4)企業工程業績同時滿足多項技術指標,則在考核時只能作為一項指標進行考核。
(5)業績要求× 項中的× 項必須單獨滿足,不能相互代替。
2、超出工程承包范圍的業績無效
(1)未取得某項資質之前已經開展的項目;
(2)超出資質標準規定的某項資質等級承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
(3)企業施工資質工程類別被限定;
(4)取消建筑資質升級年限之后,企業申報資質的工程業績應該是在取得相應等級資質并符合正常施工期的工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