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辦公室:
為深入開展2022年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現將《2022年南通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南通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4月15日
2022年南通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
2022年是落實“十四五”規劃重要之年,也是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之年。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貫徹落實《江蘇省社會信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省、市“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提高信用制度法制化、規范化水平,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深化信用惠民便企服務,扎實開展信用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為勇當全省“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排頭兵、奮力譜寫“強富美高”新南通現代化建設新篇章增添強勁動能。
一、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
1.大力宣傳貫徹《條例》。組織《條例》宣傳培訓活動,發放釋義讀本不少于10000份,在南通電視臺相關頻道以流動字幕形式進行宣傳,加強政策宣講。各地各部門落實《條例》重點任務分工,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將信用建設法治化要求貫穿到信用體系建設實際工作中。各部門、各領域要履行行業、領域信用監管主體責任,推動落實法律法規等確定的失信行為認定、信息記錄共享、信用監管等信用管理工作。
2.建立目錄清單管理制度。根據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和省相關補充清單,按照工作實際和需求,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組織研究編制我市相關目錄清單,按程序提請省信用辦、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審定后發布實施。
3.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我市《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若干措施》,力爭以市政府名義出臺。組織市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行業信用監管、信用承諾、信用評價等制度。貫徹落實《江蘇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明確依法公開、政務共享、依職權查詢、授權查詢等服務方式、流程和管理要求。
4. 加大信用工作合法性審核。在制定信用制度過程中依法進行合法性審核,切實保證信用制度建設依法依規開展,避免發生信用泛化、信用濫用等侵犯信用主體權益的情形。對于特定領域的信用信息認定、歸集、共享、公開以及失信懲戒等缺少法律法規依據的,鼓勵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向省對應部門進行匯報,在地方性法規制定及修訂中,加入信用條款為工作開展提供依據。定期清理已出臺的信用政策文件,及時修訂或廢止缺少法律法規依據的文件。
二、推動政務誠信高水平建設
5. 高度重視政務誠信建設。政務誠信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領域,也是省對我市高質量考核的重要內容。落實《江蘇省優化營商環境行動計劃》和《關于印發南通市2022“營商環境提升年”實施意見的通知》等精神,打造有求必應、無事不擾的“萬事好通”營商環境品牌,繼續開展好政務誠信教育實踐活動,營造親商愛商、誠信守法的濃厚氛圍。
6. 提升政務誠信信用信息應用水平。更新完善2022版政務誠信歸集目錄,不斷健全政務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機制,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系統政務誠信管理功能,拓展政務信用信息應用場景,提升政務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應用水平。
7. 加強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深化政務公開、依法行政、政務服務、政務信息系統建設、招投標、政府采購、政府債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招商引資、統計、街道鄉鎮等領域政務誠信重點領域建設,不斷提升政府公信力。
8. 強化政府機構守信履約。持續開展政府機構失信問題治理,法院系統提前預警,各地政府定期排查并協調處理,嚴防政府機構失信案件發生。新建政府機構失信情況查詢系統,每月固定進行核查,發現問題,市縣、府院聯動,第一時間開展個案協調。
9. 加強公務員隊伍誠信建設。將誠信教育納入公務員培訓和領導干部進修課程,并舉辦相應培訓活動。各地各部門在公務員招錄、調任、選拔、評先評優、職務晉升等工作中依法依規查詢信用記錄,深化信用信息應用。
三、推進重點領域信用建設
10. 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按照國家和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目錄,規范開展個人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加強個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將醫療、教育、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記入個人信用記錄,對嚴重不良行為依法實行行業禁入等懲戒措施。加強對重點職業人群的守信遵規教育,培養職業操守,推行職業信用報告,引導職業道德建設與行為規范。
11.強化市場主體責任意識。鼓勵企業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信用管理能力,防范信用風險。建立失信預警機制,引導信用主體關注自身信用。依據《企業信用管理規范》和工作指南,深化企業信用管理公益培訓和示范創建工作,全年計劃不少于130家企業通過信用管理培訓,創建市級示范14家、省級示范企業2家。對2018年認定的省市級示范企業進行復核評價,發布復核結果,實行有進有出動態管理。
12.扎實開展信用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出臺并落實《南通市信用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實現失信企業主體數量和比重明顯下降。按行業和地區開展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受行政處罰企業名單核實、分析和動態清理工作,采取退出、幫扶、約束分類處置措施。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本領域信用修復工作,綜合運用信用警示、約談、承諾、公示、培訓、懲戒等手段,及時督促、主動幫助企業整改失信行為。各級信用辦聯合失信認定部門及時告知信用主體修復條件和流程,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開展信用修復培訓,推進信用修復和名單退出,有效控制增量,加快減少存量。
四、實施信用監管示范行動
13.健全信用承諾機制。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中推行信用承諾制度,規范信用承諾書格式文本,將信用主體信用承諾和履行承諾情況納入信用記錄,加強信用承諾信息的全過程閉環管理。將承諾和履諾情況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依據,為履行承諾的信用主體提供便利措施,對不履行承諾的市場主體依法實施失信約束措施。
14.建立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針對社會關注度高的養老托幼、市場監管、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知識產權、醫療保障等領域,創新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手段,發揮信息系統支撐作用,提升行業行政監管效能,實現精準、高效監管。規范各行業信用評價體系和評價結果等級標識,推動評價結果應用。
15.完善失信約束機制。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失信懲戒措施清單和省補充清單確定的懲戒措施內,推動各地各部門遵照合法、關聯、比例原則,嚴格依法實施失信聯合懲戒措施,各地各部門應確保過懲得當,不得隨意增加懲戒措施或加大懲戒力度。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應推進落實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共享,保障失信懲戒參與單位及時獲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逐步實現自動比對、自動攔截。
四、推動信用信息共享應用
16.優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應不斷優化“信用南通”網站,完善信用信息查詢、公示專欄。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用承諾、信用主體自主申報、融資信用服務、信用風險監測等功能,提升支撐信用管理和服務能力,支持各地各部門開展信用監管、“信易+”等創新應用。優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息共享渠道和方式,實現數據共享共用、系統互聯互通,為信用信息深度應用提供高效可靠的數據支撐。
17.加快推動信息系統一體化建設。積極開展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的一體化對接。依托南通市市縣一體化系統,推動部門建設完善行業信用管理系統,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加強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與各級政務服務平臺、政府部門業務系統的互聯互通,優化共享方式,提高共享效率。
18.深化信用信息資源共享應用。按照國家和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及時、準確、規范、完整地歸集公共信用信息,加強信息整合應用。依法依規加強納稅、社保、用水、用電、用氣等信息歸集共享。通過依法公開、政務共享、依職權查詢、實名認證查詢、授權查詢等方式,規范披露公共信用信息。依托一體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大力推行信用信息查詢服務,建立完善信息查詢管理制度,明確信息查詢權限和程序,保存信息查詢記錄。
五、增強信用服務能力
19.深入推進“信易貸”工作。制定出臺我市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制度,落實國家和省信用信息共享清單,實現信用信息應共享盡共享,深化信用信息應用,金融監管服務部門持續提高首貸、信用貸款規模。繼續舉辦“信易貸”全省行南通站推介活動,加強政銀企對接。
20.大力推進“信易+”應用。不斷深入推進“信易+”惠民便企應用服務工作,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引導鼓勵有關部門和地方先行先試,創新“信易+”場景應用,探索信用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助力民生品質提升的發展路徑。支持提供公共產品的企事業單位開展“信易+”惠民便企服務,提升廣大人民群眾獲得感。
21. 持續開展“信用關愛”活動。鼓勵相關部門和地區積極出臺免罰或減輕從輕處罰清單,建立信用信息預警和修復提醒協同機制。推動更多具有行政處罰事項的部門實現“兩書同達”,有行政處罰事項的部門在對市場主體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同時提供《南通市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提醒書》。不斷提高信用服務質量,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建立系統提示功能,對已過最短公示期可以修復的市場主體,各地各部門應通過電話、短信或發函等方式進行提示,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應及時做好信用修復和督促跟蹤記錄。
22.規范信用服務機構發展。落實信用服務機構信用檔案和信用承諾制度。加強對信用服務機構監管,對信用服務機構和信用報告依法依規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在淘寶網等電商平臺開展巡檢。健全退出機制,對存在被有關職能部門認定違法違規的機構,推動進行約談及責令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機構,在省信用服務機構管理系統中撤銷賬號。
六、推進信用創建創新試點
23. 推動信用監管系統出成效。加快推進信用綜合數據庫建設,將信用數據規范化、標準化歸集和治理。推廣信用承諾系統在市工信局、市司法局等部門的試點經驗,將可通過告知承諾簡化審批材料的行政事項納入信用承諾系統進行管理,并作為申請人的重要行為數據,實現信用承諾線上全流程閉環管理。配套出臺市場主體評價機制,評價結果應用于以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為基礎的監管工作,作為實施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工作的參考依據。
24.積極創建全國信用示范區。對照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評審要求,不斷加強組織領導,市縣聯動,點面結合,提高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水平,爭創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
25.實施縣級地區創新試點。組織有條件的縣(市、區)按照《關于組織申報創新信用管理與服務縣級試點地區的通知》要求,制定試點方案,明確試點方向、發展定位和試點任務。深入開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和鄉村振興有效結合。
七、深化誠信文化宣傳教育
26.持續開展信用管理人才培訓。加強誠信教育,組織各地各部門根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需要,將誠信教育和信用知識納入各行各業教學、培訓的內容。大力開展信用管理職業人才培訓和評價工作,舉辦助理信用師培訓班,提升社會知曉度,進一步擴大信用專業人才培養規模。
27.開展多渠道誠信宣傳活動。大力借助“新華信用”“今日頭條”“南通發布”等媒體,充分發揮“信用南通”信用門戶網站宣傳窗口作用,積極宣傳報道信用體系建設政策法規、動態舉措和典型案例,全年發稿量不少于200篇。加強“信用南通”網站運維日常管理,動態監測網站運行情況,開展安全隱患排查。
八、強化工作組織推進
28.強化組織領導。調整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不斷強化組織領導。圍繞國家、省、市部署的重要工作和確定的年度重點任務,按月計劃、按季調度,加強重點工作跟蹤落實,確保各項工作全面完成。
29.持續開展工作評價考核。做好市級機關單位服務高質量發展和縣(市、區)、市管開發區高質量發展考核工作。分解2022年度國家城市信用監測、省信用辦對設區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評價指標、政務誠信考核評價、信用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督查等各項考核評價指標,明確各地各部門年度工作安排。做好日常通報工作,每日公布“雙公示”信息報送情況,每月通報各地各部門信用信息歸集情況,每季度召開信用工作推進會,通報各地各部門信用信息歸集應用、“雙公示”、專項治理和“信易貸”等工作情況。(來源:南通市人民政府網站)
倧[zōng],倧字的拼音,部首,意思在漢語中,倧字既是一個漢字,也是一個有趣的話題。它的拼音是zōng,部首是人,意思則涉及到不同的解釋和用法。倧字的發音為zōng,讀音相對較為少見,但在某些古代文獻或文言文中可以找到它的使用。在漢字結構中,倧字的部首是人,這表明它和人相關,但具體含義則要依據上下文來理解。倧字的主要意思包括:1.古代稱呼:倧在古代文獻中曾用作一種尊稱或美稱,通常用來形容人的品質或特征。例如,“倧士”、“倧人”,都指高尚或值得尊敬的人。2.地名:在古代某些地方名稱中,倧也被用作地名的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