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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加強發票管理,稅務總局依托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開發了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經過前期試點,系統運行平穩,稅務總局決定啟用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取得增值稅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登陸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對新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發票信息進行查驗。單位和個人通過網頁瀏覽器首次登錄平臺時,應下載安裝根證書文件,查看平臺提供的發票查驗操作說明。
各級稅務機關要通過多種渠道做好增值稅發票查驗工作的宣傳輔導,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增值稅發票查驗工作的順利實施。
本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12月23日
發票查驗說明
1、可查驗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發票,包括:
(1)增值稅專用發票
(2)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
(3)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含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4)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5)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不在上述范圍之內的發票,請按照原查驗渠道進行查驗。
2、可以查驗的時間范圍:
(1)可查驗最近5年內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發票
(2)當日開具的發票當日可進行查驗
3、每天每張發票可在線查詢次數為5次,超過次數后請于次日再進行查驗操作。
4、本平臺僅提供所查詢發票票面信息的查驗結果。如對查驗結果有疑議,請持發票原件至當地稅務機關進行鑒定。
特別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付款方取得發票后應及時核對發票開具內容是否真實、項目填寫是否齊全、加蓋的發票專用章是否與收款方一致。對于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稅務機關舉報。
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全國統一增值稅發票查詢真偽查詢),免費提供增值稅發票查詢服務,是全國全國統一發票查詢平臺。查驗內容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查驗、增值稅普通發票查驗以及其它一切合法取得的發票查詢服務。
進入:全國統一增值稅發票查驗查詢真偽平臺
特別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付款方取得發票后應及時核對發票開具內容是否真實、項目填寫是否齊全、加蓋的發票專用章是否與收款方一致。對于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稅務機關舉報。
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使用說明:
1、可查驗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的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含電子普通發票、卷式發票、通行費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不在上述范圍之內的發票,請按照原查驗渠道進行查驗。
2、可以查驗的時間范圍:當日開具發票當日可查驗。每份發票每天最多可查驗5次。可查驗最近5年內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的發票。
3、本平臺僅提供所查詢發票票面信息的查驗結果。如對查驗結果有疑議,請持發票原件至當地稅務機關進行鑒定,納稅咨詢服務可撥打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