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4-29 09:29:53 瀏覽次數:2682次
我公司是2020年度設立的企業,已完成企業所得稅2021年度匯算清繳,確定是小型微利企業,請問從何時起可以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答:企業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后確定是小型微利企業的,可自辦理匯算清繳當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納稅人依據2021年辦理2020年度匯算清繳的結果確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