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8-15 18:21:51 瀏覽次數:1937次
從2018年1月1日起,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而在這之前職工教育經費支出適用2.5%比例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8%和2.5%的區別
一、一律適用2.5%比例的階段
2.5%這個比例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比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二、2.5%、8%比例同時存在的階段
對于職工教育經費的稅前扣除比例,近些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繼出臺了優惠政策。財稅〔2017〕79號財政部、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行以下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也就是說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三、一律適用8%比例的階段
在2018年5月7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1號》。文件中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該通知是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的。
也就是說從2018年1月1日至今,所有的企業,無論是否是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一律是在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的定義
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職工教育事業的一項費用,是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費用。
職工教育經費包括哪些內容?
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列支范圍包括:
(1)上崗和轉崗培訓;
(2)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
(3)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
(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6)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
(7)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
(8)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
(9)職工崗位自學成材獎勵費用;
(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
(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