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8-17 13:12:27 瀏覽次數:6840次
一、增值稅——“餐飲服務*蛋糕”或“預付卡-不征稅”發票
1.直接購買蛋糕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
七生活服務
生活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游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4.餐飲住宿服務。
餐飲住宿服務,包括餐飲服務和住宿服務。
(1)餐飲服務,是指通過同時提供飲食和飲食場所的方式為消費者提供飲食消費服務的業務活動。
根據《關于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規定:“九、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的外賣食品,按照“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
......
十八、本通知除第十七條規定的政策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此前已征的應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稅,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納稅人現場制作食品并直接銷售給消費者,按照“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
2.購買蛋糕卡
6“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用于納稅人收取款項但未發生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情形。“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
二、企業所得稅
1.企業周年慶等自身活動購買蛋糕——銷售費用或者管理費:辦公費/周年慶活動經費等,全額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員工生日蛋糕——福利費/工會經費,按照限額比例扣除
《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就工會經費用于服務職工的各項開支再次做出明確規定。
工會經費可以用于職工集體福利支出,包括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和會員生日、婚喪嫁娶、退休離崗的慰問支出等。
三、個人所得稅
1.企業周年慶等活動購買蛋糕
不屬于《個人所得稅法》中的個人所得,不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
2.員工生日蛋糕
(1)如果在單位集體吃了(或者集體生日)
不屬于《個人所得稅法》中的個人所得,不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
(2)員工帶回家/生日蛋糕券
不屬于《個人所得稅法》中的免稅所得,應并入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扣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