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8-29 11:17:04 瀏覽次數:2543次
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是有哪些?
除了購買方屬于其他個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其他情況可以按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第二十一條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的;
【二】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
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有A向消費者銷售商品;B銷售免稅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