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9-08 08:52:44 瀏覽次數:604次
什么是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指的是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扣除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行為。
國稅局對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通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對上述扣稅憑證信息進行用途確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超過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期限,但符合規定條件的,可按有關規定繼續抵扣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