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9-08 09:08:39 瀏覽次數:5916次
審計職能是審計能夠完成任務且發揮作用的內在功能。審計職能是審計自身固有的功能,會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經濟關系的變化、審計對象范圍的擴大以及人類對經濟活動認識能力的提高而不斷加深和擴展。研究審計職能的目的在于準確地把握審計的理念,以便于確定審計任務,并有效地發揮審計的作用和更好地指導審計實踐。
我國目前審計職能的內容主要包括審計經濟監督職能、審計經濟鑒證職能以及審計經濟評價職能,隨著社會日益進步,職能的內容也會不斷完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