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9-28 13:48:52 瀏覽次數:9131次
企業發生的贊助支出,一般是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非廣告性質支出,具有無償性。對于贊助支出,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贊助支出能否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不得稅前扣除的項目有: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5.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按照上述描述可知,贊助支出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贊助支出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主要有: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盤虧損失等。
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包括固定資產處置損失和無形資產出售損失。
公益性捐贈支出,指企業對外進行公益性捐贈發生的支出。
非常損失,是指企業對于因客觀因素(如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后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凈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