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9-30 12:50:04 瀏覽次數:5550次
問:納稅人暫未取得嬰幼兒出生醫學證明等資料的,如何填報專項附加扣除?
答:納稅人暫未取得嬰幼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和居民身份證號,可選擇“其他個人證件”,并在備注中如實填寫相關情況,不影響納稅人享受扣除。后續納稅人取得嬰幼兒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居民身份證號的,及時補充更新即可。如果嬰幼兒名下是中國護照、外國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身份證件信息,也可以作為填報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