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9-22 14:19:15 瀏覽次數:4911次
根據《南昌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規定,參保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條件時,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需滿足男滿30年、女滿25年以上,且實際繳費年限累計達到15年以上,方可在退休后不再繳納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相關醫療保險待遇。
實際繳費年限指的是自2001年6月1日起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后,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實際繳納的年限;而視同繳費年限則是指2001年5月31日以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或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目前,具體的2023年南昌城鎮醫療保險每月繳費金額信息未在搜索結果中明確顯示。通常情況下,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會根據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來確定,并可能根據國家和地方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靈活就業人員個人繳費基數按當年靈活就業人員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確定,具體繳費比例和基數可能需要咨詢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獲取最新信息。
對于累計繳費年限不足的參保人員,可在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職轉退休時,以南昌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8%的比例補足繳費年限,以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中斷醫療保險關系的靈活就業人員,可補繳中斷期間的醫療保險費,補繳標準為補繳時上年度南昌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
問:退休時可以一次性補繳城鎮醫療保險費嗎?
答:是的,如果累計繳費年限不足,可在辦理退休時一次性補繳不足年限的醫療保險費。
問: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可以轉換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嗎?
答:可以,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可申請轉換,并補足兩種險種繳費差額。
問:欠費的困難企業如何處理醫療保險費?
答:欠費的困難企業可以按“退誰補誰”的辦法補繳醫療保險費,補繳后,退休人員可繼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請注意,以上信息基于當前搜索結果整理,具體政策可能會有變動,建議參保人員定期關注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布的最新通知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