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9-26 11:19:30 瀏覽次數:100次
拉薩市城鎮醫療保險制度為居民提供了基本的醫療保障。根據2024年的政策,拉薩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200元和380元兩個繳費檔次,集中參保登記時間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
職工退休后,若要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需滿足一定的繳費年限。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需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至法定退休年齡,最低繳費年限為25年(女職工20年)。不足年限的職工需一次性補繳至規定年限的費用。
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的最高支付限額為60萬元,包括住院和特殊門診費用。超出部分,公務員可由公務員醫療補助基金支付,其他職工可享受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大額醫療費賠付。
對于門診特殊病醫療費用,符合條件的參保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產生的費用,不設起付線,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90%的比例支付。
參保職工住院費用在起付線以下由個人支付,起付線以上的費用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報銷比例根據費用額度不同而有所區別,分別為93%、96%和98%。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明確的不予支付范圍,包括服務項目類、非疾病治療項目類、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治療項目類以及其他類等。
2024年,拉薩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預算收入為167167.27萬元,總預算支出為77724.12萬元,預算累計滾存結余613904.03萬元。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預算收入為39767.66萬元,總預算支出為39238.70萬元,預算累計滾存結余47518.06萬元。
新參保人員需憑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前往戶籍所在地單位、街道、社區進行參保登記。續保人員可直接繳費續保。醫保經辦部門將以稅務部門推送的征收入庫信息作為參保人員醫保待遇權益記錄憑證。
以下是關于拉薩城鎮醫療保險的一些常見問題及其解答:
問:退休后如何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答:需滿足最低繳費年限,不足者需補繳至規定年限的費用。
問: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哪些費用?
答:不予支付的費用包括服務項目類、非疾病治療項目類等。
問: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是多少?
答:調整為每人每年200元和380元兩個繳費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