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9-27 12:27:52 瀏覽次數:3946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最低工資規定》以及《安徽省最低工資規定》,安徽省依法調整最低工資標準。2024年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不僅考慮了經濟發展狀況,還結合了勞動者的實際情況,確保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2024年,安徽省的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個檔次。第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06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1元;第二檔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元;第三檔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元;第四檔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8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元。安慶市區屬于第二檔,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元。
安徽省的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根據《安徽省最低工資規定》,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項目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伙食、交通、通訊、培訓、住房補貼等。
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有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者投訴。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發生勞動爭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調解或申請仲裁的方式解決。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支付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并可能需要支付賠償金。
相關問答是的,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公司注冊地不一致的情況下,最低工資標準應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標準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用人單位應根據新的標準重新與勞動者協商并簽訂勞動合同,以確保雙方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