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9-27 13:57:54 瀏覽次數:6886次
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2024年2月1日起,湖北省的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仙桃市作為湖北省的一部分,其最低工資標準也隨之更新。具體來說,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分別為2210元、1950元和1800元;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則分別為22元、19.5元和18元。
此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湖北省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同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也需依照此標準執行。用人單位應根據其經濟效益和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與工會組織和勞動者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本單位的工資水平和工資標準,確保協商確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月最低工資標準并不包含一些特定項目,如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這意味著這些額外的補貼和津貼不應從最低工資中扣除,確保勞動者的基本收入得到保障。
各級人社部門將依法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及時進行糾正并依法予以處理。這表明政府對于保障勞動者權益的決心,確保最低工資標準的嚴格執行,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相關問答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個人承擔的社保費。根據相關政策,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用人單位應根據新的標準重新與勞動者協商確定工資水平,必要時可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其工資收入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工資時,應確保其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