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9-27 14:24:25 瀏覽次數:8651次
根據咸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各繳存單位應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22年度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算口徑依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執行。繳存基數、個人繳存額和單位繳存額應四舍五入到元,取整數。調整后的繳存基數上限不得超過2022年度咸陽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即20939元/月,下限則不得低于咸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咸陽市不同區域的繳存基數下限標準有所差異。秦都區、渭城區的繳存基數下限為2160元/月,而興平市、武功縣、乾縣、禮泉縣、三原縣、涇陽縣、彬州市的下限為2050元/月。永壽縣、長武縣、旬邑縣、淳化縣的下限則為1950元/月。這些標準是根據各區域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職工收入狀況制定的。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分別不低于5%,不得高于12%。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區間自行選擇合適的繳存比例。這一規定旨在確保職工的住房保障需求得到滿足,同時避免給單位帶來過重的經濟負擔。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核定一次,執行期間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各繳存單位需要在7月底前,通過咸陽市住房公積金業務網廳或線下柜臺辦理基數調整手續。此外,單位在調整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時,必須告知職工本人,并接受職工監督,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相關問答問1:2023年咸陽市公積金繳費基數的上限是多少?
答1:2023年咸陽市公積金繳費基數的上限是20939元/月。
問2:不同區域的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標準是否一致?
答2:不是一致的。例如,秦都區、渭城區的繳存基數下限為2160元/月,而其他一些區域的下限標準則有所不同。
問3:單位如何辦理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調整手續?
答3:單位可以通過登錄咸陽市住房公積金業務網廳或通過線下柜臺,在7月底前完成基數調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