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9-28 12:15:18 瀏覽次數:3428次
常州市住房公積金政策遵循國家和地方相關管理辦法,每年根據統計部門公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進行調整,以確保政策與經濟發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相適應。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是根據職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來確定的,而繳存比例通常由單位在規定的范圍內自主選擇。2023年,常州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限被設定為32696元,下限為2490元。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范圍是5%-12%,且兩者應保持一致。
對于靈活就業人員,2023年度的月繳存額上限為7848元,下限為250元,他們可以在上下限范圍內自主申報月繳存額。
基數調整通常在每年的6月底前完成,以確保7月份的住房公積金能夠按照新的基數和比例繳存。繳存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通過線上服務廳或線下受理點進行基數調整。
對于經營出現虧損的企業,常州市提供了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的優惠政策,以減輕企業負擔。
若在基數調整過程中遇到問題,繳存單位和個人可以撥打服務熱線0519-12329/12345進行咨詢。
A1: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新參加工作或新調入的職工,繳存基數為該職工錄用或調入之月起至6月的月平均工資。
A2: 單位可以在每年的年度基數調整期間(單位已繳存6月份住房公積金、未繳存7月份住房公積金之前)進行繳存比例的調整,調整范圍為5%-12%。
A3: 靈活就業人員應在繳存7月份住房公積金之前辦理月繳存額調整,調整后的月繳存額從7月1日起執行。可以通過線上微信公眾號或線下銀行業務受理點進行調整。
以上信息整合自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相關通知和指南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