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9-29 10:59:42 瀏覽次數:3565次
根據《江蘇省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的規定,蘇州地區符合政策生育的女職工產假天數為158天,這包括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加上額外的60天延長產假
。
如果遇到難產,產假將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時,每多一個嬰兒,產假同樣增加15天
。
男方在女方產假期間,可以享受15天的護理假,且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護理假假期
。
對于夫妻雙方,如果子女在3周歲之前,每年可以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且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享受
。
獨生子女父母在年滿60周歲后,如果患病住院,獨生子女每年可以享受5天的帶薪護理假
。
在產假、男方護理假、育兒假以及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期間,企業應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
參保女職工在生育時,可以享受生育津貼和醫療費用的報銷。生育津貼的計算方式是按照計發基數乘以職工產假天數來確定,而生育醫療費用則由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全額結付
。
答:產假期間的工資由企業按照職工正常勞動支付,如果生育津貼低于產假前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補足;如果高于,則不得截留
。
答:不包括。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產假假期
。
答:育兒假的申請和享受應遵循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每年夫妻雙方可以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
。 以上信息整合自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相關政策和實施方案,確保了內容的專業度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