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9-29 11:32:19 瀏覽次數:712次
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養老金問題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焦點。湖南省積極響應國家政策,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體現黨和國家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精神,湖南省決定從2024年1月1日起,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定額調整是本次養老金調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9元,體現了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
掛鉤調整部分,實行與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12元,同時以本人2023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再增加0.84%。
適當傾斜調整主要針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70至80歲之間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20元,80歲以上增加30元,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調整所需資金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各級政府負責籌措所需增加的資金,并由中央和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各地應于7月31日前完成養老金調整工作,并于8月10日前上報情況匯總表和工作總結。各級政府需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以下是針對湖南省2024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的三個常見問題解答:
問:哪些人員可以享受本次養老金調整?
答: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可以享受本次調整。
問:養老金調整何時能夠發放到位?
答: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于2024年7月31日前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問: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如何調整養老金?
答: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執行本通知規定的調整辦法,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