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9-29 19:35:35 瀏覽次數:9617次
根據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公告 ,2021年蘭州市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進行了調整。具體來說,單位職工的繳費基數調整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則調整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
最高繳費基數被設定為蘭州市2020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7820.58元的3倍,即23461.74元。而最低繳費基數則根據省政府最新發布的各區縣最低工資標準設定,蘭州新區等六區為1620元,永登縣等三縣為1570元 。
在繳存比例方面,單位職工的基本繳存比例維持為單位12%,個人9%。對于新開戶單位,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比例和個人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最低不得低于5%。如果單位面臨實際困難,可以在5%-12%的范圍內選擇適當的比例,并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后,報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執行 。
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統一為10% 。
這些調整自2021年7月1日起執行。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醒各繳存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按照規定及時調整自己的公積金繳費基數和比例 。
此外,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提供了一些便民服務,例如通過微信搜索公眾號【蘭州本地寶】,關注后回復相關關鍵詞即可獲取蘭州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等信息 。
以下是一些關于蘭州2021年公積金繳費基數和比例調整的常見問題及解答:
問1:如果單位職工的月平均工資超過了最高繳費基數,如何處理?
答1:單位職工的繳費基數不得超過7820.58元的3倍,即23461.74元。如果超出,應按照最高限額繳納 。
問2: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確定自己的公積金繳費基數?
答2:靈活就業人員的公積金繳費基數應按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申報,并符合中心規定的上下限標準 。
問3:單位如果未完成繳存基數申報,能否辦理匯繳?
答3:不可以。單位必須先完成繳存基數申報,才能辦理匯繳 。
請注意,以上信息均來源于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官方公告和相關報道,確保了內容的專業度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