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9-30 09:21:59 瀏覽次數:3026次
浙江省人民政府在2024年1月12日發布了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旨在增加低收入勞動者的收入,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此次調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進行。
根據通知,浙江省的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個檔次。第一檔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490元,第二檔為2260元,第三檔為2010元。同時,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也進行了相應調整,第一檔為24元,第二檔為22元,第三檔為20元。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同時廢止了2021年發布的相關通知。各設區市需根據所轄縣(市、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選擇確定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并予以公布。
杭州市作為浙江省的省會城市,也對市區的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杭州市區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2280元調整到249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原來的22元調整到24元。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特殊工作環境津貼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
相關問答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個人承擔的社保費。用人單位在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時,應剔除加班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津貼以及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并不直接導致必須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應根據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勞動者的工資,確保其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公司注冊地不一致時,最低工資標準應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標準執行。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實際工作地點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通過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看到浙江省在2024年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全面調整,旨在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勞動者的權益,促進社會和諧與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