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9-30 14:23:55 瀏覽次數:1665次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了要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確保基本養老保險的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健全。
此次調整基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從2024年起,浙江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次調整為8檔,分別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其中,200元檔次為困難群體政府代繳檔次。
各地將根據新的繳費檔次合理調整繳費補貼標準,2000元及以上檔次的繳費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200元,以鼓勵參保人選擇中高檔次繳費。
參保人在一個繳費年度內可以變更一次繳費檔次,鼓勵選擇更高檔次繳費,并且檔次變更的繳費補貼差額將一并補足。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村集體經濟組織補助、公益慈善組織等資助參保人繳費試點,以增加個人賬戶積累。
各地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同,確保繳費檔次、繳費補貼標準等調整工作的順利進行,并全面宣傳政策,引導群眾早參保、逐年繳、選高檔。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已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問:** 2024年浙江省居民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檔次是多少?
**答:** 最低繳費檔次為每年200元,這是為困難群體設定的政府代繳檔次。
**問:** 參保人如何變更繳費檔次?
**答:** 在一個繳費年度內,參保人可以變更一次繳費檔次,且變更時的繳費補貼差額將一并補足。
**問:** 新的繳費補貼標準何時開始實施?
**答:** 從2024年1月1日起,2000元及以上檔次的繳費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200元。
以上內容整合自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最新通知 5,確保了信息的專業度和可靠性。如需了解更多詳情,可訪問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