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9-30 20:15:20 瀏覽次數:1962次
根據綿陽市最新規定,自2022年4月1日起,失業保險金的標準已調整為每月1576元。這一調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確保他們能夠在失業期間獲得必要的經濟支持。
失業保險金的申領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首先,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必須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其次,失業必須是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情況,例如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等。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申領時需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并出示身份證明、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失業登記等材料。
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失業人員憑經辦機構開具的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同時,失業人員在領取期間應積極求職,接受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
綿陽市實施了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為2022年1月1日之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或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提供不超過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400元/人·月。
對于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綿陽市實施了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大型企業按50%返還,中小微企業則按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這一政策旨在鼓勵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減少失業。
問:失業保險金的申領有時間限制嗎?
答:失業保險金的申領沒有嚴格的時間限制,但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進行申領。
問: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是多久?
答: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根據個人的累計繳費時間來確定,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問: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享受哪些其他待遇?
答: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可以享受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等其他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