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09-30 20:38:22 瀏覽次數:5085次
失業保險金是為失業人員提供的一項社會保障措施,旨在保障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需求。
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需滿足以下條件:
2021年10月起,山西省失業保險金標準進行了調整,計發比例由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調整為85%。以山西省一類最低工資標準每月1880元計算,調整后大同市失業保險金標準將由1598元提高為1692元,參保失業人員每月將增加收入94元。
失業保險金的申領可以通過線上和線下兩種方式進行。線上可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網站或“民生山西”App進行申領,線下則需持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具體期限依據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來確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不會影響個人再就業或養老金的計算。
問1:失業保險金可以重復領取嗎?
答:失業保險金沒有領取次數限制,只要符合條件即可再次申領。
問2: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會影響我將來的養老金嗎?
答:領取失業保險金不會影響養老金的計算,養老金的計算與個人的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繳費年限等因素有關。
問3:如果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找到工作,失業保險金會停止發放嗎?
答:是的,一旦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將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以上信息整合自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相關政策文件,確保了內容的專業度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