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1 08:27:15 瀏覽次數:5608次
2021年,咸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公積金的繳存基數進行了調整。根據咸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通知精神,繳存基數下限標準得到了重新設定,具體數額根據不同區域有所區別。這些調整自2021年5月1日起執行,旨在更好地維護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合法權益。
調整后的繳存基數下限標準如下:秦都區、渭城區為1950元/月;興平市、武功縣等地區為1850元/月;永壽縣、長武縣等地區為1750元/月。這些標準體現了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確保了繳存基數的合理性。
此次調整意味著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將根據新的基數進行計算,對于提高職工的住房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義。同時,這也有助于促進房地產市場的穩定發展,增強公積金制度的公平性和適應性。
問答環節:
問1:2021年咸陽市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調整依據是什么?
答1:依據咸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咸人社發(2021)16號)進行調整 。
問2:調整后的繳存基數下限標準在哪些區域有所不同?
答2:秦都區、渭城區繳存基數下限為1950元/月;興平市、武功縣等地區為1850元/月;永壽縣、長武縣等地區為1750元/月 。
問3:繳存基數調整的執行時間是什么時候?
答3:繳存基數下限標準從2021年5月1日起執行 。
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4829元,這是根據2020年西安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三倍來確定的。如果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這個上限,則以24829元作為繳存基數;如果沒有超過,則以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 。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的下限分別為5%,上限分別為12%。單位可以在規定的繳存比例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且同一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執行同一標準。通常情況下,繳存比例每年只調整一次,調整時間和繳存基數年度核定時間一致 。
問答環節:
問4:2021年咸陽市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是多少?
答4:2021年咸陽市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4829元 。
問5:繳存比例的上下限分別是多少?
答5:繳存比例的下限是5%,上限是12% 。
問6:繳存比例每年可以調整幾次?
答6:無特殊情況下,繳存比例每年僅可調整一次 。
對于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企業,可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后,向陜西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已獲批準的緩繳企業,在緩繳期滿后需辦理年度基數核定工作 。
問答環節:
問7:企業如何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答7:企業需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后,向陜西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緩繳 。
問8:緩繳期滿后需要進行什么操作?
答8:緩繳期滿后,企業需要辦理年度基數核定工作 。
問9:緩繳政策適用于哪些企業?
答9:適用于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企業 。
以上信息整合自咸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相關政府部門發布的公告和通知,確保了內容的專業度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