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1 09:56:31 瀏覽次數:3258次
從2024年起,海南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醫療(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將從發布次月開始執行新標準。
根據《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條例》規定,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不含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費率將調整至最低水平,即用人單位繳費費率按6%執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費率按5%執行。
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
問:2024年海南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分別是多少?
答:2023年度海南省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24150元,下限為4830元。
問: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繳納社保?
答:靈活就業人員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在規定的繳費基數上下限之間選擇繳費基數,并按照規定的繳費比例繳納社保。
問:用人單位和個人在社保繳費中各自承擔的比例是多少?
答:以養老保險為例,單位繳納比例為20%,個人為8%;醫療保險單位為12%,個人為2%;失業保險單位為2%,個人為1%。
以上信息均根據最新的官方通知和相關社保政策整理而成,確保了信息的專業度和可靠性。請注意,具體的繳費金額需要根據個人或單位的實際情況進行計算。如需了解更多詳情或進行社保繳費,建議聯系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