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1 16:54:45 瀏覽次數:349次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通知 ,自2024年1月1日起,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進行調整。調整的總體水平為2023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并且各省需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調整對象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全國的調整比例以3%為上限,各省根據自身情況確定具體調整比例和水平。
調整方法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對于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將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調整所需資金將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中央財政將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等給予適當補助。地方財政也將對本地新增支出給予一定補助。
云南省根據國家要求,結合本省實際,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 。調整辦法包括定額調整每月增加34元,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以及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的傾斜調整。
問:2024年昆明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總體水平是多少?
答:總體調整水平為2023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
問:哪些退休人員可以參與本次養老金調整?
答: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可以參與本次調整。
問:云南省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中,定額調整的標準是多少?
答:云南省的定額調整標準為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024年昆明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體現了國家對退休人員生活的關懷和社會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通過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方式,旨在實現社會公平和激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