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2 15:39:56 瀏覽次數:5760次
最低工資標準是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的重要措施,其制定和調整涉及多方面因素。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銅仁市作為貴州省的一部分,其最低工資標準也遵循這一規定,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發布。
2024年,銅仁市的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相應的調整。根據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信息,銅仁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兩類地區。一類地區包括碧江區和萬山區,二類地區包括玉屏縣、印江縣、江口縣、德江縣、石阡縣、思南縣、沿河縣、松桃縣。具體標準如下: - 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9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60元。 - 二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30元。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在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時,應剔除加班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津貼以及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機制是動態的,通常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調整方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研究擬訂,并報勞動保障部審批。調整的依據包括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物價指數等因素,以確保最低工資標準能夠滿足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相關問答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并不直接導致勞動合同的重新簽訂,但用人單位應根據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勞動者的工資,確保其工資不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