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2 16:13:15 瀏覽次數:8883次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進行了適時的調整。根據最新公告,2024年東莞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下限范圍為1900-27391元。這一調整旨在滿足不同職工的繳存需求,同時確保公積金制度的公平性與合理性。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由職工個人繳存部分和單位為職工繳存部分組成,兩部分均不得超過規定的上限。根據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個人繳費部分的上限是按照繳存基數的12%計算,單位繳存部分同樣以12%為上限。這意味著,如果職工的月平均工資處于上限27391元,則個人和單位的月繳存額最高均為\[27391 \times 12\% = 3287.92\]元。
繳存單位或繳存人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在全年任意一個月份調整繳存基數。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為調整基數導致職工當年少繳公積金,單位應同時為職工辦理補繳手續。此外,繳存基數原則上每年只能調整一次,超出規定范圍的,應當調整至規定范圍內。
問:2024年東莞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下限是多少?
答:2024年東莞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下限為1900-27391元。
問:個人和單位的月繳存額上限是如何計算的?
答:個人和單位的月繳存額上限是按照繳存基數的12%計算,即最高不超過3287.92元。
問:如果需要調整繳存基數,應如何操作?
答:繳存單位或繳存人可以全年任意一個月份調整繳存基數,但超出規定范圍的需要調整至規定范圍內,并且如果造成職工當年少繳,應辦理補繳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