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2 16:45:05 瀏覽次數:2025次
從2024年1月1日起,無錫市的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根據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通知,無錫市區、江陰市、宜興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2280元/月調整為2490元/月。
同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有所調整,由原來的22元/小時調整為24元/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以下幾項: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政策實施與監督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貫徹落實工作。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監察,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要依法嚴肅查處,確保最低工資標準嚴格執行。
相關問答最低工資標準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基金會、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也適用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不支付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依法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規定的,勞動者有權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通過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看到無錫市在2023年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以更好地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并明確了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及不包含的項目,同時強調了政策的落實與監督。希望這些信息能夠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無錫市的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