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2 20:26:44 瀏覽次數:2191次
最低工資標準是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的重要經濟指標,它直接關系到廣大勞動者的切身利益。根據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最新通知,從2021年8月1日起,常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市區和溧陽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省定二類標準提升為省定一類標準,調整后為2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2元/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是根據《最低工資規定》以及《江蘇省企業最低工資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并結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通知進行的。這些調整旨在適應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確保勞動者能夠獲得與其勞動相應的報酬。
值得注意的是,最低工資標準并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住房公積金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用人單位需要按規定另行支付這些項目。
為了確保最低工資標準的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將加強監督檢查。任何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都將依法受到查處,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以下是一些關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常見問題及其答案:
問1: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是否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答: 根據相關政策,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并不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但合同中的工資條款應符合新的最低工資標準。
問2: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個人承擔的社保費?
答: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個人應承擔的社保費用。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將這部分費用另外扣除。
問3: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薪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違法嗎?
答: 是的,根據法律法規,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薪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是違法的,將會受到相應的法律處罰。
通過上述信息,我們可以看到常州市對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和執行都給予了高度重視,以確保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