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3 10:53:33 瀏覽次數:1223次
青海省自1995年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已進行了多次調整。2023年,青海省迎來了第11次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提高,這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為民辦實事的重要舉措。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旨在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的通知 ,自2023年2月1日起,青海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700元調整為188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5.2元調整為18元。此次調整適用于青海省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是綜合考慮了青海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法規政策的剛性要求、勞動者期盼和企業預期,以及吸納就業穩定企業用工的需要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有助于低收入勞動者分享改革發展成果,增強其獲得感和幸福感,同時有利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
最低工資制度是一項重要的勞動保障制度,各級政府、各部門和單位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強化監督檢查,切實推動相關政策落實見效 。此外,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將與失業保險金標準聯動,以進一步提高失業保障水平,確保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
以下是關于青海省最低工資標準的三個常見問題及解答:
問1: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是否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答1: 根據相關政策,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并不要求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應確保勞動者的工資不低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
問2: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個人承擔的社保費?
答2: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剔除這部分費用。
問3: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公司注冊地不一致時,最低工資按何處標準執行?
答3: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公司注冊地不一致的情況下,應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通過上述信息,我們可以看到青海省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是響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勞動者需求的重要措施,旨在更好地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