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3 11:13:22 瀏覽次數:2551次
2022年7月1日起,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進行了調整。根據《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調整工作的通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21年1月至12月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確定后,在本繳存年度內不得變更。
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計算方法為:職工月平均工資 = 職工本人年工資總額 / 實際發放工資月數。工資總額具體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組成。
2022年1月1日以后新參加工作或者新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應當從參加工作或新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為繳存基數;2022年1月1日以后新調入的職工,應當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以調入當月工資為繳存基數。
太原公積金繳存基數實行上下限控制。按照太原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1年太原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95688元計算,本年度繳存基數上限為23922元;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規定,本年度繳存基數下限為小店區、迎澤區、杏花嶺區、萬柏林區、尖草坪區、晉源區、古交市、清徐縣1880元;陽曲縣1760元;婁煩縣1630元。
企業單位執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最高不得超過12%,單位可在上下限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個人應當執行同一繳存比例。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按原標準執行,繳存比例一律取整數。
靈活就業人員可以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規定,根據本人實際情況自愿進行繳存基數調整。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基數調整通過“太原手機公積金App”自助申請辦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以根據相關規定,申請階段性緩繳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階段性支持政策結束后,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申請緩繳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相關問答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計算方法為:職工月平均工資 = 職工本人年工資總額 / 實際發放工資月數。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2022年度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3922元,下限為小店區、迎澤區、杏花嶺區、萬柏林區、尖草坪區、晉源區、古交市、清徐縣1880元;陽曲縣1760元;婁煩縣1630元。
企業單位執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最高不得超過12%,單位可在上下限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個人應當執行同一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