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4 15:25:45 瀏覽次數:8935次
根據蘭州市統計局統計的平均工資數據及省政府最新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蘭州市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進行了調整。
繳存基數上限為蘭州市2022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8383元的3倍,即25149元;下限根據不同區域,蘭州新區、城關區等為1820元,永登縣、榆中縣、皋蘭縣為1770元。
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基本繳存比例為單位12%,個人9%。新開戶單位的最高繳存比例不得超過12%,最低不得低于5%。
靈活就業人員的繳存比例統一為10%,沒有單位繳存部分。
本次調整自2023年7月1日起執行。
請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按照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及時調整。
問:如果我是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我的公積金繳存基數是如何確定的?
答: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總額。
問:單位經濟效益不好,可以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嗎?
答:單位若生產經營困難,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暫緩繳存,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應為職工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
問: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繳存住房公積金?
答:靈活就業人員可根據自愿繳存協議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繳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請注意,以上信息僅適用于2023年的公積金繳存情況,具體操作時應以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