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4 15:41:24 瀏覽次數:7514次
202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以適應經濟發展和提高低收入群體的生活水平。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調整背景是基于黨的二十大報告和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的精神,旨在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推動共同富裕。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個類別,一類地區的工資標準由原來的1810元/月提升至1990元/月,小時工資由17.5元提升至20.1元;二類地區的工資標準由1580元/月提升至1840元/月,小時工資由15.3元提升至18.6元;三類地區的工資標準由1430元/月提升至1690元/月,小時工資由14元提升至17元。這些調整自2023年11月1日起執行。
地區分類是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因素進行的。一類地區包括南寧、柳州、桂林等主要城市城區以及東興市;二類地區包括貴港、玉林等城市的城區;三類地區則是各縣、縣級市(東興市除外)。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廣西壯族自治區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問1:2021年南寧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答1: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2021年南寧作為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1810元/月。
問2: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依據是什么?
答2: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依據包括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問3:非全日制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如何確定?
答3:非全日制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按照小時計算,一類地區為20.1元/小時,二類地區為18.6元/小時,三類地區為17元/小時。
通過這次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展現了對提高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重視,同時也體現了對經濟發展和就業狀況的考量。希望這些調整能夠為低收入群體帶來實質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