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4 21:04:48 瀏覽次數:5775次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印發了《關于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粵人社規〔2024〕12號),明確了從2024年1月1日起,對全省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進行調整。
本次調整的對象是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時間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養老金的調整采取了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包括:
調整后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所需資金從相應的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各地財政將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新增支出給予補助。
各市需嚴格按照省統一政策執行,確保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并加強調度和按時上報調整情況。
問1:2024年養老金調整的具體對象是誰?
答1:本次調整針對的是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問2: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答2: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掛鉤調整則是根據個人的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進行增加,具體為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1.16%以及每滿1年繳費年限增加1元。
問3:高齡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的傾斜調整是如何規定的?
答3:高齡退休人員根據年齡不同,每月可加發20至200元不等,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的基本養老金若低于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則按該水平計發。
以上信息整合自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官方通知,確保了文章的專業度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