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4 22:36:03 瀏覽次數:4681次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最新通知,2023年南寧的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9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1元。這一調整自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執行。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背景是為了響應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的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的號召。調整依據包括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廣西的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類地區,其中南寧市屬于一類地區。一類地區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9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1元。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廣西壯族自治區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對于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它確保了勞動者在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問: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個人承擔的社保費?答:不包含。最低工資標準是在剔除了加班工資、特殊津貼、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因素后,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
問: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是否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答: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不直接影響勞動合同的重新簽訂。但用人單位在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時,應確保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低于調整后的標準。
以上內容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官方文件2以及人社通網站4的信息整合而成,確保了信息的專業度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