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5 14:14:48 瀏覽次數:3256次
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是政府為了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這一標準具有法定性、保底性和*性的特點,是政府調控勞動力市場工資分配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人力資源市場化配置的重要參考標準 。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最新通知,從2024年1月1日起,江蘇省的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個檔次,一類地區為2490元,二類地區為2260元,三類地區為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調整為一類地區24元,二類地區22元,三類地區20元 。
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省內各類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以及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同時,也適用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 。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住房公積金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這些項目應由用人單位按規定另行支付 。
如果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依法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
問1: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括個人承擔的社保費?
答1: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個人承擔的社保費,這部分費用由用人單位按規定另行支付 。
問2: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所在地不一致時,最低工資標準應如何確定?
答2: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不一致時,應遵循有利于勞動者的原則,適用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
問3: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會受到哪些處罰?
答3: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規定,除了需要支付差額部分外,還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處罰,包括責令限期支付和加付賠償金 。
本文結合了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最新政策和相關信息,提供了關于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的全面解讀,包括其意義、適用范圍、組成部分及違反規定的法律責任,同時通過問答環節解答了關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常見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