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6 12:16:34 瀏覽次數:9404次
珠海作為廣東省的重要城市,其最低工資標準一直受到廣泛關注。根據最新信息,自2021年12月1日起,珠海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已調整為1900元/月。這一調整是在綜合考慮了珠海市的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以及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因素后做出的。
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這一標準不僅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也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后者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1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通常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以確保勞動者的勞動報酬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所應得的基本工資,但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這意味著,即使在計算了這些額外項目之后,勞動者的總工資也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珠海市的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以及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此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同樣適用這一標準。政府相關部門負責監督最低工資標準的執行情況,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問: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括個人承擔的社保費?答: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個人承擔的社保費,即“五險一金”。
問: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薪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違法嗎?答:是的,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薪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是違法的。
珠海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的重要政策工具。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最低工資標準也會相應調整,以反映勞動市場的變化和勞動者的需求。了解和遵守最低工資標準,對于維護勞動關系的和諧與穩定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