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6 13:29:34 瀏覽次數:2125次
2024年,福建省響應國家號召,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進行了調整。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的通知,從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將按照2023年人均水平的3%進行上調。這一調整體現了國家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調整的對象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3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確定,這一比例是全國統一的調整比例,但各省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具體的調整方案。
福建省的養老金調整辦法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定額調整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將增加33元;掛鉤調整部分,將根據退休人員本人2023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標準和繳費年限進行調整;適當傾斜部分,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予以照顧。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的資金,將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于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等,中央財政將給予適當的補助。地方財政也將對本地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新增支出給予一定的補助,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要求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和省直有關部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2024年7月31日前將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以下是兩個關于養老金調整的常見問題及其解答:
問:哪些退休人員可以參加這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答: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參加此次調整:一是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二是按月正常領取基本養老金。
問:福建省今年的定額調整標準是多少? 答:福建省今年的定額調整標準為每人每月增加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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