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6 14:23:25 瀏覽次數:9045次
湖北省政府根據國家《最低工資規定》和人社部的批復意見,自2021年9月1日起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這一舉措旨在實現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的基本同步,確保廣大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并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根據鄂政辦發〔2021〕33號文件,湖北省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被劃分為四檔,分別為2010元、1800元、1650元和1520元。同時,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被設定為19.5元、18元、16.5元和15元。這些標準適用于湖北省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及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勞動者 。
用人單位在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時,需要剔除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津貼以及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項目。此外,用人單位應與工會組織和勞動者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工資水平,確保協商確定的工資標準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其工資收入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
各級人社部門負責依法加強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于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將及時進行糾正并依法處理。這確保了最低工資標準的嚴肅性和有效性,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
問1: 2021年湖北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依據是什么?
答1: 依據國家《最低工資規定》和人社部的批復意見進行調整 。
問2: 用人單位在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答2: 用人單位需要剔除加班工資、特殊津貼和福利待遇等項目,并與勞動者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確保工資標準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
問3: 如何保障最低工資標準的執行?
答3: 各級人社部門將依法加強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進行糾正和依法處理 。
以上就是關于湖北省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相關信息以及相關問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