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6 14:44:10 瀏覽次數:4453次
根據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信息,上海市對《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進行了修訂,以響應國家的三孩生育政策,并提供更加積極的生育支持措施。
依據新修訂的條例,上海市女職工的生育假由原來的30天延長至60天,與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合并計算,總計可享受長達158天的假期。
新條例增設了育兒假,規定符合生育規定的夫妻,在子女年滿三周歲之前,每年可以享受育兒假各五天,期間工資按正常出勤發放。
條例還明確了對獨生子女家庭的關懷,延續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制度,確保這些家庭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問:三孩生育政策何時在上海正式實施?
答:上海市三孩生育政策從2021年5月31日(包括5月31日)起正式實施。
問:生育假期間的待遇如何確定?
答: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一般應當與產假合并連續使用,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問:育兒假如何計算和使用?
答:育兒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數量計算天數,每年的育兒假原則上應在當年使用,可以連續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上海市的職工產假政策體現了對家庭生育、養育支持的加強,旨在減輕家庭負擔,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