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7 15:43:07 瀏覽次數:4716次
近日,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了2024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通知。根據通知,湖南省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將調整為2100元/月、1900元/月和17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則調整為21元/小時、19元/小時和17元/小時。這一調整將從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
株洲市作為湖南省的重要城市,其最低工資標準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整。根據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公告,株洲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將根據不同區域進行調整。天元區、蘆淞區、荷塘區、石峰區和經開區將執行湖南省第一檔次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即21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1元/小時。淥口區、醴陵市和攸縣將執行第二檔次的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元/小時。茶陵縣和炎陵縣則執行第三檔次的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元/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所有在湖南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也應依照此規定執行。
相關問答內容最低工資標準指的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方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代表組織研究擬訂,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后,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施行。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但不包括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獎勵性工資、非貨幣性收入、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
如果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發生的爭議,依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規定處理。
通過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看到株洲市在2024年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詳細的調整和規定,旨在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