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7 18:04:17 瀏覽次數:2696次
在福州,失業保險金的領取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滿足這些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同時在領取期間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2023年1月1日起,福州市失業保險金標準已統一調整至最低工資標準的90%。具體月發放標準為1764元/月。對于農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沿用之前標準,按最低工資標準的60%發放,即1176元/月。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根據個人的繳費年限來確定:
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具體領取月數根據繳費年限確定。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可以通過線下或線上兩種方式進行:
申領成功后,失業保險金將直接發放至失業人員的社保卡或銀行賬戶,無需本人到現場領取。
以下是關于福州失業保險金領取的常見問題及解答:
**問: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取多久?**
答:根據繳費年限,最長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問:失業保險金如何停發?**
答:如果失業人員重新就業或出現其他法定停領情形,需要主動辦理停領手續。
**問: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找到工作,是否需要停止領取?**
答:是的,一旦重新就業,應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辦理相關手續。
以上信息為您提供了福州2023年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標準、流程以及常見問題解答,希望能幫助您更好地理解失業保險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