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7 20:31:04 瀏覽次數:4994次
2023年,南京市根據國家和省級的相關政策,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這一調整旨在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最新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南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將進行調整。
調整后,南京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49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4元。這意味著,無論是全職還是兼職的勞動者,其工資收入都不得低于這一標準。此外,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也應按照小時計酬,并且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值得注意的是,以下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是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和《江蘇省企業最低工資暫行規定》(省政府令第56號)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規〔2023〕4號)的規定進行的。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規定的,勞動者有權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相關問答不包含。根據相關政策,加班加點的工資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是的。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所有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包括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和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如果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有權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規定的,勞動行政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依法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