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7 22:25:17 瀏覽次數:4289次
2024年,云南省的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以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通知,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個檔次,具體如下:
1. **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9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元。
2. **二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4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元。
3. **三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69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元。
這些標準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并要求各用人單位在發布后10日內將該標準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布。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云南省轄區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基金會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則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
在計算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時,包括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補償勞動者特殊或者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福利待遇和用人單位通過補貼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具體測算方法包括比重法和恩格爾系數法,這些方法考慮了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用、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應在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后10日內將該標準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示,違反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以確保其與經濟發展水平和就業狀況相適應。
問:最低工資是否包含五險一金?
答: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用人單位另行繳納。
問:員工休假后,發放的工資可以低于最低工資嗎?
答: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
通過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看到云南省在2024年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和調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