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2024年公積金繳費基數及標準
1. 繳存基數調整
根據陜西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布的通知,2024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自2024年7月1日起調整。繳存基數調整為職工個人2023年月平均工資,每年核定一次,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執行期間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125。計算繳存基數的工資總額組成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125。
2. 繳存基數上下限
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限不得高于2023年西安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即30918元。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上限的,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上限金額執行;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下限的,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西咸新區最低工資為2160元/月;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最低工資為2050元/月125。
3. 繳存比例及月繳存額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分別為5%,上限分別為12%。單位可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上下限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125。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由職工個人繳存額和單位繳存額兩部分構成,月繳存額等于職工月繳存基數分別與職工和單位繳存比例的乘積之和。繳存基數、個人繳存額和單位繳存額應分別四舍五入到元,取整數125。
4. 緩繳政策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按規定向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緩繳125。緩繳單位職工的繳存基數核定已在省中心申請緩繳的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在緩繳期滿或恢復正常繳存后辦理25。
5. 其他注意事項
單位在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前,應先核對和完善職工個人賬戶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信息,確保職工繳存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后再調整繳存基數125。單位完成年度繳存基數調整后,應當及時匯繳本年7月的住房公積金125。
相關問答
1. **問:2024年陜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限是多少?**
答:2024年陜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限為2023年西安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即30918元。
2. **問:新入職職工的公積金繳存基數如何確定?**
答:2024年1月1日之后新入職職工,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當月工資總額。
3. **問:單位和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答: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分別為5%,上限分別為12%。單位可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上下限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