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8 13:25:56 瀏覽次數:9526次
根據國家規定,2024年1月1日起,對2023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 。調整辦法包括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以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的統一 。
定額調整體現了社會公平原則,全區退休人員調整標準一致,月增加37元 。
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具體為:繳費年限15年以內的(含15年),每滿1年每月增加1元;繳費年限16年至30年的,從第16年起,每滿1年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從第31年起,每滿1年每月增加2元。此外,還按退休人員本人2023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調整 。
適當傾斜主要針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例如,對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月增加1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15元 。
調整所需資金由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或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給予適當補助 。自治區相關部門將確保于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養老金足額發放到位 。
問:2024年養老金調整的總體水平是如何確定的?
答: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3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確定 。
問:哪些人員可以參加2024年的養老金調整?
答: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可以參加此次調整 。
問:高齡退休人員在養老金調整中有哪些傾斜政策?
答:高齡退休人員根據年齡不同,每月可增加5元至15元不等的養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