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8 13:48:31 瀏覽次數:6111次
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每年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確定并公布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2022年的繳存基數上限為24142元,下限則根據地區不同,分為1900元(適用于萊陽市、棲霞市、海陽市)和2100元(適用于市直及其他區市)。這些標準從2022年7月1日起執行至2023年6月30日 。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通常是指職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對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第二個月工資;新調入職工的月繳存基數則為調入當月工資 。
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在每年六七月份調整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和月繳存限額。繳存單位需在規定時限內向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申報,以確保職工的公積金繳存符合最新的標準 。
若單位發現繳存基數申報錯誤,導致職工多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應采取相應措施。多繳部分可申請退回,少繳部分則應及時補繳。單位可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臺或柜臺辦理相關手續 。
問1: 2022年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限是多少?
答: 2022年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限為24142元 。
問2: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如何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
答: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第二個月工資 。
問3: 單位若發現公積金繳存基數申報錯誤,應如何處理?
答: 若單位發現公積金繳存基數申報錯誤,多繳部分可申請退回,少繳部分應及時補繳,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平臺或柜臺辦理相關手續 。
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定期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確保職工的權益得到保障。職工和單位都應密切關注相關政策的更新,確保公積金繳存的準確性和合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