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4-10-08 14:18:13 瀏覽次數:5649次
2021年,海南省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這是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的增長。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有關要求,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了相關通知,決定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如下: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3元,適用于海口市、三亞市、洋浦經濟開發區。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則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這一政策的實施旨在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不僅影響勞動者的收入,也對企業的用工成本產生影響,需要企業合理安排工資支付,確保符合政策要求。
相關問答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依據包括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勞動者在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勞動者在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其它收入,這些都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